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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之后三、五年不能离开常住地在法律上称为什么,如果擅自离开该怎么处理呢?

出狱之后三、五年不能离开常住地在法律上称为什么,如果擅自离开该怎么处理呢? 我有个朋友11年底出狱的,当时给他的证明上有说几年内不能离开常住地(具体几年记不大清了,但是最少3年),但他12年就擅自出去打工了,13年初回来的,14年初又离开了常住地。都没有申请过批准。请问他出狱后这样在法律上称为缓刑或者假释吗?他擅自离开2年之久如果被举报会被收监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若寒(山东)
提问时间:2014-09-0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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