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你好!我们是通过人社局公开招考录用的4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律师:你好!我们是通过人社局公开招考录用的4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律师:你好!我们是通过人社局公开招考录用的40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安排到各乡镇、县直机关、教育等部门工作。在教育部门上班的公益性岗位人员2011年11月已转正为事业,而其他部门工作的还是公益性人员,都上班4年多了,今年政府要解聘,没有经济补偿,只有失业补偿金,请问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4-09-06 16: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王皓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高志博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大庆律师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5774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11940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高志博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11289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大庆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