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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军人残疾证
关于补办军人残疾证 我是83年在青海部队因公受伤,手腕折断。复员时卫生院开具受伤证明。当时为了回来好安排工作未办理《军人残疾证》,到现在我的手腕还不能吃力。我的档案里也有一句“左手腕舟状骨折断(未好)”。1983年复员时五章不不接收。又回部队养伤一年。第二年才复员。档案上的“左手腕舟状骨折断(未好)”上面划了一道。这些证明可以补办《军人残疾证》吗?
若不行,我回部队要住院病历复印件并加盖部队卫生院公章可以吗?
求好心律师帮帮我...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红双(陕西)
提问时间:2009-03-23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