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装修质量纠纷,仲裁员判决是否妥当?
装修质量纠纷,仲裁员判决是否妥当? 与上海句通装修公司产生了纠纷,仲裁员的判决书上驳回了我所有请求(依法接触装修合同、已付款按消法的三倍赔偿、假冒伪劣材料按装修合同的2倍赔偿,被申请人支付仲裁费等6项)。
仲裁员在判决书上肯定了上海句通装修公司的虚假宣传(全国3A装修企业,上海装修协会会员等11虚假头衔),以及单方面施工、装修质量有问题,使用了与报价单约定不符的装修材料。但仲裁员给出的结论是句通装修公司虽有虚假宣传但不足以构成合同欺诈以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认为我是贪图合同总价便宜、延期付款等优惠条件,以至后来合同价款低开高走导致合同纠纷,双方都有过错;对于装修质量问题,属于整改范畴,不足以构成根本性违约。 现在的问题:
(1)仲裁员的判决是否妥当?
(2)仲裁员在判决书上只是给出一条建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据实结算已发生的费用,并没有判我给句通公司多少钱,这是否意味着,我可以不用给钱?
(3)仲裁时,装修公司没有提出过反申请,如果我不给钱,对方是否可以再次提出仲裁请求或向中级法院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weenk……(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4-09-05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