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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在原单位工作15年,由于是化工行业,政府让停产,单位放假,11年后原单位也没给交养老保险,13年年末我在一家私人单位上班,新单位说给交养老保险,但不给补以前的养老保险,于是2013年末我把钱给新单位以单位名誉补齐所欠养老保险。但我档案都在原单位,没转到新单位,也没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新单位也没签合同,现在政府要和原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补偿生活费、合同违约金,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说我在新单位已交保险,已找到工作;说我和原单位已没关系,我得不到任何补偿,我觉得特委曲,政府这样做,对吗,我是否能得到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7939……(山东)
提问时间:2014-09-04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