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我这算是重伤吗  能赔偿多少钱

我这算是重伤吗  能赔偿多少钱 我前几天跟人发生口角 对方先动的手  造成我左脚内测三根筋断裂 脚踝骨折 错位  腿骨有一小处裂纹  脚踝内侧和外侧各开了一刀  里面打了一个钢钉 一块钢板  我现在还在医院治疗  大夫说出院也要拄拐半年  出院后两个月和一年还要来两趟  分别取钢板和钢钉  一年不能干活  住院期间一直是我姐陪护的  她是老师  我是做电脑维护的  我想问一下: 1。我这伤算不算重伤害,评残能评到几级  2。如果调解他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3。如果起诉,他就说没有钱怎么办 4。如果判刑,是不是他就可以不用赔偿我了    请大家帮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base(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9-03 11: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