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这算是重伤吗 能赔偿多少钱
我这算是重伤吗 能赔偿多少钱 我前几天跟人发生口角 对方先动的手 造成我左脚内测三根筋断裂 脚踝骨折 错位 腿骨有一小处裂纹 脚踝内侧和外侧各开了一刀 里面打了一个钢钉 一块钢板 我现在还在医院治疗 大夫说出院也要拄拐半年 出院后两个月和一年还要来两趟 分别取钢板和钢钉 一年不能干活 住院期间一直是我姐陪护的 她是老师 我是做电脑维护的 我想问一下: 1。我这伤算不算重伤害,评残能评到几级 2。如果调解他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3。如果起诉,他就说没有钱怎么办 4。如果判刑,是不是他就可以不用赔偿我了 请大家帮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base(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9-03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