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把工程承包给了乙,乙把工程活包给了丙,并且雇了丁的车给丙干活,施工期间出现人员受伤,谁该承担责任,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解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可能均承担连带责任。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