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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公证处公证后有按揭商品房转让协议的房产有法律保证吗

已经公证处公证后有按揭商品房转让协议的房产有法律保证吗 我叔与余某由于生意往来产生,余某欠我叔的钱,经过协商,公证,余某用其按揭房产作为还我叔的债,剩余贷款由我叔接着还银行按揭房款4年,但房产一直没有过户,但与开发商的物业费用,住宅质量合同,预收购房结算凭证,房屋维修基金办证收费凭证,抵押手续凭证等都已移交给我叔,我叔且已履行公证协议和转让协议,并在公证书上已注明房屋所有权归到我叔名下。
目前法院查封了此房产,原因是余某人配偶有其他曹某的债务,曹某已起诉余某配偶,并以我叔还了4年按揭房贷且公证给我叔的房产做资产保全,请问我叔已经在公证处公证后有按揭商品房转让协议的房产有法律保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277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9-02 16: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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