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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因双方性格不和,女方提出离婚,有13岁小孩,现两周2都有女方1手带大

您好!我因双方性格不和,女方提出离婚,有13岁小孩,现两周2都有女方1手带大 您好!我因双方性格不和,女方提出离婚,有13岁小孩,现两周2都有女方1手带大,且两年来男方都没有尽到扶养义务,都是男方老人有钱就给点,还有男方曾经因患有多汗症而体虚晕倒过。因双方都要小孩,考虑男方老人年迈且男方连自己都打理不清楚,如果女方为了儿子着想提出由女方带至十岁左右或者更大再还男方,请问是否合理。如能都由女方带当然最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4-09-0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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