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合作商逃跑第一联系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合作商逃跑第一联系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我在2012年12月份应公司要求,为公司选取一批供应商,并从供应商中选取了一个性价比最高的公司提交公司审批后开始合作;合作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份,今年8月中旬开始无法联系上该公司任何人,该公司平台也停止提供服务,我司在该平台上有2W余元余额未消费,目前可能已经卷款逃跑,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作为第一联系人的我,是否有连带责任?我是否要对公司的损失负责?
1.该平台费用充值是由公司各部门自行充值;
2.该平台使用是我在使用,在失联后已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相关领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laine……(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9-02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