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租给别人的餐厅卫生处罚

租给别人的餐厅卫生处罚 餐厅租给别人了,因为执照是自己的,卫生一直都很好,前段时间顾客点了一份猪大肠,大肠头的那部分有粪便没有弄出来,顾客不愿意,也没有收费,但是顾客还是不愿意,想让赔偿,小店利润薄,当然不可能了,后来监督局过来查,给了行政处罚  拟罚26000,租房的人已经走了,联系也不会过来,但是营业执照是我们自己家的人,想问下这样合理吗?为什么会罚这么多,有什么方法能尽量少罚一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002zh(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4-09-01 21: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