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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在施工总承包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在施工总承包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我们是乙方,是矿山施工队伍(非煤矿山),在作业工程中出现了人员死亡(一个),按照正规流程赔款、缴纳罚款。之后甲方收到安监局的行政处罚,但是要求我们支付。
   当初的合同上有一条条款为“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费用(包括相关部门对甲方的行政处罚)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损失” 
   不知道这一条是否合法,我们需要帮甲方支付么,还是应该由甲方自己承担,希望告知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oldco……(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9-01 17: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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