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治疗期能做工伤签定
治疗期能做工伤签定 您好!我是一名汽车公司维修工,性别:男,现年47岁,今年4月28日因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经医生诊断为腰2椎压缩性骨折,4月28日住院至5月21日出院,出院时按医嘱在家休养不适随诊,并且开的病休三个月的证明单,按医生要求每一至两月要求复查一次,后来我又连续复查了两次,每次均有医生建议继续在家休息的证明,并在每次复查时开了有关治疗骨头的药品,拿公司报销时公司以工伤没有鉴定为由不予报销,后公司派人给我做了工伤签定,级别定为8级,并且工伤鉴定的通知书写明如不服此鉴定可在15日内向省工伤鉴定委员会上诉,但当我接到鉴定通知书时已过了15日,因我合同到期时间为今年的5月,现在公司要我去上班,否则为自动不上班为由按劳动法给予一次性赔偿,我现在感到不理解的事,按医生要求我一年后还要到医院再次做手续(因骨头是用钉子固定的明年还要取出),并且我现在白天如果活动时间稍长一点晚上睡觉就起不来,出院近7个月来为早日康复按医生求我几乎大部分时间是躺着,请问我现在有医生开的病休证明单是在工伤治疗期吗?如果是在治疗期能做工伤签定吗?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去上班明显是不可能的,不上班又怕公司给解除合同,我现腰已经伤了,要是现这种状况以后又怎么去找工作?现求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为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覃念琼(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12-02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