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饭店服务员把孩子烧伤,责任谁来承担
饭店服务员把孩子烧伤,责任谁来承担 2010年9月17日中午,我带孩子请朋友在山西怀仁名佳饭店二楼雅间吃饭,因为还有一个朋友到了找不到那个雅间,孩子听说叔叔找不到就和我说到雅间门口去等叔叔上来,(就在那时我们只上凉菜)。也就在这时服务员端着已经点燃的酒精锅上来了,服务员就在进雅间门时不小心碰到孩子,把怎在燃烧的酒精洒到孩子脸和勃子上,当时洒上去后服务员没有及时去扑灭,而是跑掉了。孩子头冒着火苗哭着跑到我身边。当时应我离孩子距离近,但仅6到8秒钟。孩子已经脸和勃3%的三度烧伤,以后需要做护理和手术。饭店当时带孩子去我们这里医院,应严重不接收。后去大同322医院治疗。在这期间饭店只给医院押了当时的医疗费用大概3000多,后期的护理和手术不管。饭店老板在我们这里很有钱和势,政府部门关系好。包括县委书记都在他的饭店里别墅住着。听说关系很好。所以我这里的律师都说我很难的到合理的赔偿,建议我私下谈,但因为自己实力不行。对方不和谈,让去法院起诉他。我希望找一位不怕他的势力,能为我们老百姓处理事情的好律师。为我打赢这场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永平(山西-朔州)
提问时间:2010-12-02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