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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问题
债务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有人欠我的钱,我现在手上还有他的借据,以前他曾经还过我一部分,当时我就给他写了一张收据,并且还写了剩下的钱我不要了,但是这个人太过分了,我现在想追讨他没还我的那部分,请问我当初写的剩下的钱不要了那句话有法律效力吗?我有借据在手还能要剩下的钱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801118(重庆-大渡口)
提问时间:2014-08-31 18:46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4-08-31 18:56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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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4-08-31 22:51
要看具体怎么写的?是否构成了债务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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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原文就是: 收据
今收到***现金***元
收款人:***
****年**月**日
***欠我的钱我以后不要了.
请问这个收据要怎么写才不构成债务免除,谢谢。
回答:
可以理解为不催收的意思,而非不归还。另总共还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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