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纠搁
关于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纠搁 你好,我和妻子2011年离婚,当时财产只有一个店,分割如下:店归我,我付她11万,后来因为孩子原因,就想着复婚,期间我们一直在一起居住,后来家里老人家要用钱,就又把这11万转给了我父亲,当时她让我给写借据,我也没在意,毕竟想着要复婚了,就写了。2012年初复婚 。后来2014年实在是不下去了,就又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次我们财产分割如下:深圳买的房归她了,店铺归我,我付她12万,离婚半年,她从老家发过来一张律师信,让我偿首次离婚后的11万和这么多年的利息。结婚这么多年,所有的财产也就是房子和店,房子归她了,店铺是我一直在经营的,养活一家人的开销费用,店归给我了,我付了她12万,如今再让我付11万。你说,法律上我该支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228……(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4-08-30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