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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真的吗?

这种情况是真的吗? 今天收到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短信说淘宝公司把我的一份违约资料传到法院起诉我违约。法院核实我的个人信息,确实为本人资料,您在淘宝公司活动网站填写的资料,等于签了合同,签了合同就有法律保护,本法院核实你个人签了合同没有与淘宝公司达成协议,如果你不与本院办理解除合同,今日之内本法院将正式起诉你赔偿违约金十万元至二十万元。法院电话:010-57719553【这个要付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pzrh(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08-29 17: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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