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键证据被对方毁坏,如何处理?
关键证据被对方毁坏,如何处理? 和某企业因其帐务混乱而发生帐务纠纷。对方以原告身份起诉并在开庭十一日后撤诉。撤诉三日后又重新起诉。
再次起诉时,首次起诉时的能证明我方已全部清算完毕的原告持有证据(证据为一票据上面有双方签字确认,证明帐务已全部清算),被原告方裁剪成只有我方签字,他方没有确认的样子(既把票据原告方签字确认的部分剪掉了)。
出现这种情况,我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准备应诉? (法院首次庭审卷宗里有这份证据的复印件,原件闭庭时由法官主动还给原告)复印件在第二次开庭时有效吗?
再,如果质疑法官的公正性,应该怎么做?(首次开庭,庭上法官就如同他方律师般咄咄逼人,他方代理律师反倒没什么事坐在那儿。如果这其中没有猫腻,原告方又怎会在开庭后十多天撤诉。
并且撤诉后破坏证据再起诉,太恶意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李溜小猪(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03-21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