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诉讼立案不受理
诉讼立案不受理 我因讨债起诉被告。被告户籍地址在长宁区,该地早在10年前就已拆迁,被告近五年搬到黄浦区居住,但其户籍至今仍空挂在长宁区。问题:起诉到长宁法院不受理,原因是:被告早就搬离长宁区,要我到被告居住满一年的地方(长宁)法院起诉。2、起诉到黄埔法院不受理,原因是没有被告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居委证明,要我到被告户籍地(长宁)法院起诉。我请律师到被告居住地居委开证明,居委干部说不清楚这个地址里住的人员姓名和啥时住进来的,不好出证明。我向黄埔法院提供这几年来被告寄给我的信件、被告注册公司登记的地址、被告申请专利的联系地址等都能证明被告的同一个黄浦区住所地址。黄埔法院不接受,只认居委证明,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kljlo……(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4-08-29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