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俩个人打仗之后的私了问题
俩个人打仗之后的私了问题 我弟弟单位属于国企,前几天单位聚会,喝酒之后,他的一个同事骂他,我弟并没有理睬他,可谁知这人得寸进尺,先动手打了我弟弟,我弟还手的过程中,造成对方鼻子表面皮肤损伤,
由于他们所在单位是国企,单位有硬性规定,一旦由于打仗见官,双方均开除,于是对方家长要求私了,当天我们去医院缝了8针,是用最细的手术线缝的,当天对方要求住院,主治医师说用不着住院,就没有住,当天费用总共花了3000元整,均由我们家出资。
第2天对方又自己住进医院,并要求我们家再拿出3000元住院费用,并提出要求赔偿的问题,价格要2万,并还有一系列的伤口愈合费用。
我想问的是,我弟弟对他的伤害,现在是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害?如果走法律途径,我弟弟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是私了,那么我们应该承担的是什么费用?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大菲(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09-03-21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