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住房的问题,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住房的问题,谢谢! 简单介绍下,我老家临沂市,依靠蒙山旅游区新成立了大

蒙山区,将原来3区九县改为4区九县。开发商当时说给公务

员以优惠(主要是面向公务员),让交10万元定金,当时只

开具收据。现在开发商估计感觉当时的承诺太不划算,近日

下发通知,要求9月10日左右一次性付清尾款,这一点农村

人很难办到,但是这10万元已经交了快1年了。我想问问,

对于一次性缴款的说法是否合法,如果不交的话自动放弃,

我们的损失怎么算?谢谢!
当时承诺低于市场价1000多一平米的房子,只面向公务员(

在校老师),小区名称为公务员小区,本身又是新开发的旅

游区。我怀疑他们只是当时资金不够,现在小区已经建好,

9月份就可以交钱交钥匙,现在又不想卖了估计。现在要求

我们一次性付款,将来我们放弃的话又可以高价卖出,并可

以分期付款,我想问问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宪在中间(北京)
提问时间:2014-08-27 18:1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