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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个打工的,今年5月由他承包的外墙保温工程我与(被告)双
我是1个打工的,今年5月由他承包的外墙保温工程我与(被告)双 我是1个打工的,今年5月由他承包的外墙保温工程我与(被告)双方经过口头协商后在他(被告)手下打工并向我承诺工程结束后如果还跟着他(被告)手下打工的话,工资付清70%剩余年底结清 。 如果他(被告)手下没活或者是不想跟着在干的话工资全部付清,但是工程结束了并没有按照当时的协商旅行承诺,催要了几次都是1拖再拖或者是等到年底在结清之类的话,随后他(被告)写了1份欠条给我,因为这笔钱有急用随后就将他告上了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法院,(以上陈述属实)就是我想请问这件案子会不会对自己有什么不利或是败诉的可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4-08-27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