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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两名工人在宿舍因发生口角,然后其中一方愤怒的拿起刀趁对方不注意刺向对方的脖子{大动脉}最后抢救

两名工人在宿舍因发生口角,然后其中一方愤怒的拿起刀趁对方不注意刺向对方的脖子{大动脉}最后抢救 2014年8月23号晚上下班时间,两名工人在宿舍因发生口角,然后其中一方愤怒的拿起刀趁对方不注意刺向对方的脖子{大动脉}最后抢救无效死亡。杀人犯在第二天被抓获。已经立案,杀人犯的判决还没有结果。在事情发生的这几天里,被害方一直在向承包方索取相关赔偿,可承包方只承认拿50000元人民币,而死者的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尸体解剖费火化费等。。。都要好几万。}而且该工地的宿舍还没有灯{坏了}也没有及时把灯的问题解决导致死者看不见而死亡。请问想这件事情承包方是否给予相关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90942……(天津-津南区)
提问时间:2014-08-2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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