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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

房产分割 我想问下:我的房子是在婚前三个月买的,写的是我先生的名字,婚后供了总价三分之一的金额,现在打算离婚,请问婚前一年内买的房子可以作为婚前共同房产吗?我可以按现在市场售价来平分三分之一的房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nK844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2-01 16:4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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