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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 感谢各位专家你们百忙之中出席这次医疗事故鉴定会,我作为患者儿子,就此次医疗事故作出以下陈述:相信各位专家能秉公处理,作出公平公正的鉴定结论。一.医疗经过:我父亲于2014年5月20日入院登记住院,21号检查出甲状腺瘤,需要手术切除。22号.检查期观察,万晓冬主任说患者血压偏高,需要再观察。23号早上8点40分自己走路进入手术室。8点59分开始做手术,直到12点35分离开手术室。父亲出来时处于昏迷状态,直到到了病房30分钟后状态恢复正常,非常清醒。主刀医生万晓冬告知手术非常成功,作为儿子的我心情非常高兴,也都非常感谢。过约3小时后.父亲咳痰,我找了万主任.他过来说这个手术咳痰是正常的,并告知可以进行雾化治疗。到了约6点50分时父亲说腰疼,脚累,护士说可以轻点按摩一下。到了晚上10点50分时父亲说肚子有点饿,胸口心悸,我告诉万主任,抽了血说要结果,叫我跑一趟化验室送血去。拿验血报告回来,心电图检查和本院心血管专家会诊.检查结果没有异常情况.期间有咳痰,帮父亲抹痰。约凌晨12点20分父亲颈部刀口很疼,我找来值班医生李炜明,然后打了止痛针。直到1点30分还叫伤口很疼,我去办公室找不到值班医生,然后告诉护士打电话给值班医生,李医生在休息室出来说:你父亲很烦啊!对我父亲说刚做完手术麻药过去了会有点疼是很正常的,忍一忍就过去了。至2点父亲才睡着了。早上5点05分父亲睡醒,有咳痰。约6点20分出现异常,期间我不断找医生,没找到!就告诉护士,这个过程中父亲不断叫伤口疼,很难呼吸,不断叫我找医生!这个时候我已经找了两次护士叫医生了,最后李医生来了,看着心电监护机数显说我父亲呼吸正常很平稳。然后就走开了。李医生走了不久,我父亲又说呼吸困难,伤口很疼。又叫我找医生,并说自从换了这瓶药水就开始不舒服了。李医生很不耐烦的过来检查一下说:没事啊!呼吸很正常。李医生又走了。这个时候我很慌,李医生走到门口,我就跟他说:你诊断不了就打电话叫你们主任回来吧!李炜明医生就回了一句说:等8点医生回来上班再叫他们来处理!这段时间医生无作出任何处理措施!这个时候我发现引流球涨得很大,告知护士倒出来但引流球里的血块凝固了堵住倒不出来,我马上叫护士去找李医生,这个时候父亲呕吐两次,颈部肿大伤口旁边流出一条鲜红的血丝,情况危急!我自己跑去叫李炜明医生,李医生过来看到这样就剪短引流球,拿针筒吸也吸不出来。父亲挣扎得很厉害,都想坐起来。说了一句:儿子.我不行了!!李炜明医生叫我抱着父亲,不要让他挣扎,不要让父亲起来!这时候父亲已经没呼吸了,舌头吐出,翻白眼!一只手还抓住我的手臂,这时看见一名医生跑来,看到这情况拿了三根牙签大小的针在我父亲颈部刺了3针,鲜红的血不断流出,流到我手臂上,这段时间我还抱着父亲不断叫他快醒过来。然后不知道哪个医生说要抢救,叫我在外面等着,我都不记得我我是怎样走到病房外面的椅子坐着,看见很多医生赶回来抢救。坐在那里我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脑子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怎么面对我母亲。 心里想就算暂时不做这个手术也根本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故,直到见了万晓冬主任出来我才敢问我父亲的情况,万主任说你父亲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回到病房看到我父亲颈部肿大得很厉害,重度脑昏迷,毫无生命体征.呼吸很急促,手脚抽搐严重,发烧等..过了一段时间.,医生要求签名输血以及病危通知书。万晓冬主任告知我父亲的一切身体情况。并说尽一切能力以及会诊来治疗我父亲,过了两个晚上,阮平医生过来和我说:你父亲的病情最好还是换一间医院治疗比较理想,因为中医院医疗水平有限。我知道父亲的病情严重,转到别的医院肯定是进重症监病房的,但我资金方面根本维持不了治疗费!2014年5月29日凌晨5点05分时,护士给父亲吸完痰把蒸馏针水换上,由于操作不当,蒸馏水流到氧气管吸入肺部,导致父亲呼吸困难呼吸严重抽搐,手脚也抽搐厉害。直到2014年5月29日,我再向万晓冬主任了解我父亲的病情,万主任说缺氧缺血性脑病,是一种很难治疗的病,但要对医院有信心,给一点时间医院。但我真心看不到父亲的病情有好转,那时我就去医务科找中医院的院长金峰金院长协商,要求院方出车转院,费用由院方垫付,院长说出一万其余叫我自己想办法,我确实没有这样的能力。一直协商到晚上12点.院方才答应先垫付3万元治疗费用过去治疗父亲,后续费用不够的话再打钱。于2014年5月30日7时转到广州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进入重症病房7天.病情得到好的控制,转到普通病房进行治疗,高压氧.电疗等等..能用上的都用上。直到今天,父亲的病情已经稳定下来,但还是属于重度昏迷状态,手脚不能动。赵连旭教授告知患者病情得到控制,但要病人醒过来还需要时间,要多长时间也说不上来。给不了一个确切时间。但醒来的机会很渺茫,就算是醒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四肢不协调,反应迟钝等等….
   治疗经过我的看法:我认为,医护人员资质职业道德问题,在这件事故中,我父亲入院时身体状况正常,手术后却出现伤口痛,呼吸困难。在我多次找李医生时,他都出现不耐烦的心理,以及没有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诊治.,我对李医生的资质产生质疑,在长达2小时的时间里,身为医务人员不能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相关的检查和诊疗治。而是根据平常的观念认为伤口疼,呼吸困难属于正常现象,而不加以处理,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此次医疗事故的出现纯属是一起一级责任事故。玩忽职守,值班不在岗位,而是在休息室睡觉!是对患者和其他病人极端不负责任,造成患者病情严重加重,才导致我父亲呼吸停止。虽然抢救回来,但一切物是人非。如果采取措施及时妥当或者通知主任,患者病情也不会急转直下,出现呼吸停止。医务人员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一诊断,也没有进行相应措施检查,是一种严重的误诊.误治.误抢救,也不至于父亲如今重度昏迷状态,我们认为这是一起由于医院管理不善,医护人员玩忽职守而导致的一起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给病人和病人家属带来终生痛苦,院方应该完全负责。
   院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在病人抢救回来后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几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况下接受了云浮市中医院草率的治疗,造成我父亲身心损害,病情得不好好的控制!
我们认为医院有以下几点错失: 
1:手术前没有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分析以及专家讨论,草率进行手术。
2:没有对患者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
3:手术前没有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了解是否甲状腺瘤,或者是其他病,手术切除是否正确或者可以用药物治疗?
4:手术过程中以及手术后用药是否出现严重过错?
5:开始手术时患者身体指标不正常,检查结果患者有高血压就急速开始手术。
6:2014年5月24日9点50分做的手术采用静脉麻醉方式是否对患者以后恢复造成一定影响?
  由于自己知识有限,院方还有其他的医疗过错没有被指出。请求鉴定专家认真审查,由于中医院做的手术,医务人员疏忽,导致患者重度昏迷,手脚不能动,无意识。给家属带来无尽的痛苦的医疗事故。请求各专家认真考虑陈述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专业鉴定意见.。
   综合以上陈述,我们认为我父亲重度昏迷与云浮市中医院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各位专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客观公平的精神!认定云浮市中医院对我父亲的病情应负全部责任。还患者和患者家属一个公道!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92140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8-27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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