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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抵押合约不是本人签字,是有效的吗?

土地承包权抵押合约不是本人签字,是有效的吗? 10年前,我的朋友高利息借别人2.0万元,意外我朋友经营不善赔本了,当时协商连本带息算2.7万,以后不再计算利息。但在我朋友去外地办事期间,债主不放心他的债务能够收回,在我朋友不在场的情况下,更没有他本人的委托授权书,债主强烈要求我朋友的儿子代签了合约,合约规定欠款不计算利息,以一块地的承包权作抵押,但签的名字还是我朋友的,当时我朋友的妻子还有中间人也在场。后来我朋友也知道了此事,就当默认了,直到不久前也没有就此事再与债主联系。现在我朋友想赎回那块地的承包权,但债主却要求少6万免谈。请问当时签的合约有效吗?债主这么无理,鉴于当时签约的情况我朋友可以不承认有这笔欠款吗?我朋友的儿子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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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xiani()
提问时间:2014-08-2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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