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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我与汽车改装公司签订了一份货车大箱定做合同,合同中规定了详细的大箱定做尺寸,规定的交货日期是2010年11月20日,但是在实际大箱制作过程中,由于汽车改装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大箱的尺寸不符合我的要求,而且一共耽误11天,于2010年12月1日才实际交货。在定做货车大箱期间,我的货车一直无法正常经营,耽误的11天造成了我很多的经济损失,大箱定做一共1万9千元,我先交了5000定金,现在我想要求公司赔偿我这11天的经济损失3000元,但是公司负责人一直不接电话,其余的工作人员就以无法做主为由推脱,而且我如不交剩下的1万4钱元大箱钱,公司就不让我提车,迫于无奈,我交齐了剩余的1万4千元钱。但双方签了一份协议,大体内容为:合同交货日期11月20日,实际交货日期12月1日,由于甲方汽车改装公司的原因造成延误11天,先已交清全部款项1万9千元,双方因延误11天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产出纠纷,待仲裁,法院处理!对了, 合同中规定双方如发生争议要先申请仲裁!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还能否到得到违约的赔偿?如果能得到,是必须要先经过仲裁程序吗?如果要是打官司能胜诉吗?请各位专家帮忙解决,感激不尽!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24258……(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0-12-01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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