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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领取双份工资应该怎么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领取双份工资应该怎么处理 某人在2009年8月考取大学生村官,在2010年2月份时又考取了教师,后来经系统比对,发现了该项错误。后来我们及时追回了多领的大学生村官工资,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是应该追回其前面那份(大学生村官工资)还是后面那份(教师)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portm……(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4-08-25 18: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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