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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权利没收宿舍里的锅吗?

公司有权利没收宿舍里的锅吗? 我们公司提供宿舍,宿舍里规定不能做饭,炒菜。
    但是我们入住时,公司不给提供热水喝,每个宿舍发了一个1300KW的电热壶烧水。
    由于吃饭习惯和当地不同,不少同事购买电热锅,偶尔做饭。
    最近,我休假回家,回来发现锅不见了,一问才知道没管理员没收了。事前事后都没有给我打招呼。现在要回我们的锅要交500元罚款。因为他们墙上贴着所谓的红头文件,规定宿舍不能做饭炒菜。但是没规定不能烧水,所以公司发的电热壶可以用,我们买 电热锅不可以用。
   对此,我有以下疑问:
   1、公司宿舍管理所谓的红头文件的规定有这样的内容:“禁止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罚款1000--2000元”,这条规定合法吗?如果合法,那么它们源自什么法律?如果不合法,什么法律可以证明它不合法?
   2、我们的锅是我们的私有财产。公司是国企,有权利没收我们的锅吗?
   3、公司有权利对我们的行为进行罚款吗?如果有,根据什么法律条款?
   4、公司提供的电热壶是大功率电器,发给我们电热壶后,上述规定是不是已经没有效力?(假设它合法)
    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为我们答疑解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oluo……(山东)
提问时间:2010-12-0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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