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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这样的,黄永的公司在浙江,然后我在成都,因为4川的1个项目要做
具体是这样的,黄永的公司在浙江,然后我在成都,因为4川的1个项目要做 具体是这样的,黄永的公司在浙江,然后我在成都,因为4川的1个项目要做,所以黄永同学,在成都的张斌负责此项目,并招聘我上班,我于4月10日入职开始出差上班,然后于8月22日离职,当时和我谈的事情的1直是张斌,谈的工资是年薪6到8万,每月发放4800元,每月20日发,社保没买,后头我提出社保问题黄永没给我办,但是每月给我补助费用500元,我在8月22日离职时结算工资与黄永在电话里发生口角,然后我就把公司电脑装进机箱,并在张斌回公司后,对张斌说,如果不发工资我就抱电脑回去,张斌说周6到周末最迟周1发,并向我保证不拖欠,没有打工资条,我离职后上月工资未发,本月也有工资没发,现在他们说我态度不好,要为自己行为买单然后不发我工资,我有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和在公司的照片,自以及1起上班的同事做证明,但是没有他们公司的营业资质,请问我该怎么办能要回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8-2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