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男女之间,该是婚姻类
男女之间,该是婚姻类 二人为男女朋友关系,时间为5年。二人住在一起,本来预备今年结婚,但是由于男方今年去歌厅嫖妓,女方出国三个多月,这个期间男方把妓女带到北京的出租屋居住,以致妓女怀孕。后在9月份男方与妓女在其老家举行婚礼仪式,这是在未告知女方情况下进行的,当天还把女方私自关押在其妹妹家。并未与女方分手,也未表分手其意,随后告知女方和妓女断开。又与其女方共同在一起,女方并不知情,后来才知妓女一直在妓女家里。女方想跟男方彻底了断。但是请问在法律上男方应对其付什么责任?总不能无缘无辜的白白玩弄女方的感情,女方这时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天大海12……(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01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