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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处理事项咨询

违法占地处理事项咨询 2010年10月,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对辖区某村违法占地,建设商品楼行为(已完成四栋楼主体工程),下达了《违法占地处理决定书》,其中有一项“没收地面附着物”的规定,请问该项所指没收单位是国土资源局?还是该村村委?没收后所有权属于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Vld286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2-0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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