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森林火灾赔偿
森林火灾赔偿 律师您好:
我有一事情求助您,恳求法律还我一个公道。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我是安徽广德县人,在2009年2月12日这天,我同村的一位村民因请工人烘烤毛料(毛竹上的竹枝)不慎造成火灾,将我的经济林共烧毁面积2.1亩,红壳竹437颗,毛竹62颗,刚竹10颗,阔叶林54颗,毛竹母子6颗,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52.00元。
广德县森林派出所及林业局的处理是只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间接经济损失,还有3亩新炭林不作赔偿,对火灾毁坏的山林作不砍、不挖、不栽、也就是说赔了1752.00元后什么也不管了。
这样的处理对我是否公道,对一个五十多岁身患肺结核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来讲是否可以接受。
恳请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帮我解答。
谢谢!
15956267204
E-mail:huangjian820815@126.com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01024……(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09-03-20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