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该去那里报案,要有什么相关的资料
我该去那里报案,要有什么相关的资料 某人于2010年20日到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候公罗屋新村旅游,于下午两点多屋企入佐十多个男人说是记生办的人。说有人报有大肚子的人,经过两个小时强行拉拖的方式抓到当地的妇幼医院。又经过一两个小时强逼的情况下要某人按了手指印。再将某人抬上手术室强行打了打胎针。在这过程中这帮人没给本人机会拿出身份证的机会就说某人没证件而强行这样做了。因某人反抗造成手脚全身受伤。拿快子吃饭手都拿不起啦。某人已怀孕六个多月。我想问一下相关的法律的事。当天在当地报警。那里的公安说不是他们理的不受理。事到今天已第八天了。还能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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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黄靖(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11-30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