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账务纠纷
房产纠纷 账务纠纷 甲方和乙方有一处共有房产(现在值40万左右) 但2人不是夫妻 是朋友关系 后来乙方出车祸住院 在乙方住院昏迷期间甲方为乙方垫付了几万块钱(没打借条) 后来乙方出院了 甲方像乙方要为乙方住院期间垫付的钱 乙方不承认 双方关系弄僵了 后来双方协商 (乙方把自己的车子(买的时候10万)过户给甲方 在给甲方几万元 甲方把和乙方的那处共有的房产过户给乙方) 协议有立字据的 字据上有双方的签名和手印 后来乙方把车子过户给了甲方的儿子 车子现在的名字已经是甲方的儿子的名字 (但是车子的手续和车子的档案乙方都拿走了 车子落不了档 现在车子已经是属于黑车了) 乙方就是想让甲方不要像乙方要那几万块钱了 现在双方共有的房产 还是有双方的名字 还没过户 现在问题是乙方不想拿那几万块钱给甲方 甲方也不妥协 现在乙方想通过法院来判 我想问的是:像这样法院会怎么判 案子对甲方有利没利 那辆车子在过几天就算是黑车了(甲方像乙方要车子的手续和档案 让车子先落档 别让车子变车黑车 乙方不拿)这样会判双方谁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crily(河北)
提问时间:2014-08-23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