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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谈判

发错工资,员工三个月才问要回,可以给吗?

发错工资,员工三个月才问要回,可以给吗? 员工8月份发现4月的工资发错了,8月才来向出纳提出要回,但是当时有签收,出纳有叫员工查询确认,出纳认为员工当时没确认,没有提出异议,而且已经签字确认,只答应人道上赔差额的一半,请问这样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rie……(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4-08-23 12:1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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