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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动迁安置款

动迁安置款 现有老私房要拆迁,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想请问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是什么定义?比如说2013年7月3号开始征收,一定要在2012年7月3日-2013年7月3日,实际在里面居住的意思还是指在之前任意时段居住满一年以上?
我和父母之前在老私房中住过10几年,由于当时只9個平方且家里一直为了住房事宜矛盾不断,打架吵架,被逼无奈只能在1994年搬出去住。在2004年时候我曾经由于工作问题,要求搬回老私房住,可以被产权人赶出来,说我没有居住权,导致我们根本无法回去居住。。我们有单独户口本在里面,并且均为福利分房过,现在只是不理解住满一年的定义。不知我们是否是虚安置人口。
如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是否要求产权人安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sahu……(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4-08-22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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