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我与女友同居6年未领结婚证,现在我和她分手她以死逼我写下20万元的欠条,当时情况紧急,我一时疏忽了留

我与女友同居6年未领结婚证,现在我和她分手她以死逼我写下20万元的欠条,当时情况紧急,我一时疏忽了留 我与女友同居6年未领结婚证,现在我和她分手,她以死逼我写下1一张20万元的欠条,当时情况紧急,我一时疏忽了留下证据,期间,在分手写下欠条的一年期间,她把这张欠条为由起诉了我,起诉的理由是以民事起诉,她跟她的律师说我买车的时候借给我的钱,一下又说是和我合伙办厂欠下的钱,一下又说就算是她这么几年来给我打工的钱,买车的钱与合伙开厂为由这个事实被我推翻了,她的律师又说这是情感纠纷,她的律师却说根据婚姻法第多少条应得赔偿此钱,我说我们同居是没错,但我们没有合法夫妻。她心里清楚她没这么多钱借给我,她也清楚在法庭上拿不出证据,她全全委托了她的律师。重要的是;我被逼写欠条的时候我故意在欠条上面把正确的“平”字故意写为“萍”字。请问这一点在法律上对我能否有所突破?谢谢,盼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AN09……(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4-08-22 15:49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