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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集资盖楼,承办人未能提供收支明细有效收据,可否要求承担责任
合伙集资盖楼,承办人未能提供收支明细有效收据,可否要求承担责任 您好,想咨询法律疑问,在当地10家居民,合伙集资盖楼,因工作原因,请当中的某一家代理承办大小事项。但其在负责的过程中,擅自做主支付现金,事后独自打张采购支出白条,到最后,工程结束也未能提供有效的收据明细,致使账目缺口极大。请问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类纠纷?或是有行之有效的处理方式?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hao20(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4-08-21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