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现年34岁,14年前为一各人开车,不幸与一公车相撞,头部受重伤,经抢救保住性命,但造成半身不遂,不能自理,头脑反映也受损 ,说话颠三倒四,简直成了废人,后被有关部门定为一级伤残。此事当时是私了的,所得到的赔偿只够医疗费。现在看来,很欠公平。我想请问,我的这个朋友现在还能否继续追究此事,获得应有的补偿?毕竟还有半生的时间啊,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农村家庭,负担挺重的。
另外,两车相撞的交通责任认定是我的这个朋友有一部分责任。
敬请各位有识之士积极献言献策。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SWGLB……(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09-03-20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