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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问题

诉讼保全问题 给连杆厂加工半成品,因货款纠纷对连杆厂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申请保全的是加工后未发货的成品),申请保全后物品就地扣押存放。
问题:1,连杆厂提供现金担保后法院是否应当解除保全,还是可解可不解?
2,连杆厂提供现金担保后,法院未解除保全但是将物品存放地点变更到了被告连杆厂的厂房,保全物品变更地点需要给原告书面变更裁定书或通知书吗?
3,物品被转移到连杆厂后,在未解除保全情况下,连杆厂对被保全的货物验货并且提出质量不合格,向法院提起物品质量诉讼。请问保全期间的货物被告能验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RONE(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4-08-21 09: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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