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您好,我想问下,我是中国人,与新加坡PR女孩结婚,但因中国原因导致要离婚,但因新加坡《妇女宪法》必须
您好,我想问下,我是中国人,与新加坡PR女孩结婚,但因中国原因导致要离婚,但因新加坡《妇女宪法》必须 您好,我想问下,我是中国人,与新加坡PR女孩结婚,但因中国原因导致要离婚,但因新加坡《妇女宪法》必须要给女方赡养费,我不想给,因为在中国没有注册结婚,所以如果我在新加坡不跟她离婚,然后回中国给另外一个女性结婚可以吗?算犯重婚罪吗?会有什么后果?很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顾小阳()
提问时间:2014-08-20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