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办理迁户口时与村妇女主任发生纠纷,然后将大便泼到她家。
办理迁户口时与村妇女主任发生纠纷,然后将大便泼到她家。 户口因读书迁出,现要迁回时找村书记多次不签字,且要求交钱,但村小组有过表决为迁回户口不需要交钱(妇女主任私自伪造小组表决的决议说要交钱),并且妇女主任的亲戚迁回都没有交钱。
因此事发生纠纷,便向妇女主任家泼了大便,后来派出所处理结果是:
1、拘留7天;
2、罚款1000元;
3、向妇女主任赔了3000元
请问这个处理对吗?能不能上诉或行政复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zp997(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0-12-02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