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就业协议解约和档案问题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宪法”,签了就要履行,否则就是违约,就要付违约的责任。诚实守信是“帝王原则”,要做一个诚信的人。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至于档案问题,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既没有专项培训,有无竞业禁止情形,你无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您好,如果没有培训,不符合违约金情形,可以拒绝赔偿。档案问题建议咨询所在地人才中心,看是否能从单位拿走把档案挂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