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门面房交付疑问
关于门面房交付疑问 20135月中旬,我在隆鑫广场2楼买了一间铺子,合同上写明最后交付日期是2013.12.31日,但是一直到今天8月中旬,我才偶然得知,开发商7月1号寄了一个什么文件给我们业主,是别的业主在路上偶遇告诉我的,说是他已经去经销部交了契税那些,准备办房产证。
我于8月16号去营销中心询问,工作人员说是7月1号寄的是让业主交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通知函,并且告知我在很早的时候,已经把交房通知书通过快递寄给了我。可是2个通知我都没有收到过。
8月19号,我再次去到营销中心,工作人员给我看了当时快递寄送的那个单子,单子上写的收件地址并不是我买房合同上面的身份证地址,而是我在隆鑫广场租的一个店面的地址,那么我想问,为什么开发商不按合同上的地址寄件,另外,就算是寄到我租的店面,那么文件我没收到,快递寄了没有呢?或者是退回去了呢?为什么开发商没有电话告知,我对开发商的服务态度很不满,去的2次营销中心也是一样,工作人员就说是寄了,我一再强调说没有收到过,为什么没有人电话通知,他们的理由是业主太多,不可能一个个电话通知。
现在我想退房,请问律师能不能退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55835(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4-08-19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