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子别人住,房款收不回——房产证惹的祸,谁来买单!
房子别人住,房款收不回——房产证惹的祸,谁来买单! 两位老人穷其毕生积蓄买一期房,两年的等待换来的新房不如人意。阳光视线比预想差很多,老人考虑长期养老定居不妥,决定换房——卖此房后重购新房。遂交房后在未取得房产证的前提下通过中介与买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买家首付订金30%,余款待房产证办理至买房名下后一次付清。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0%。世事难料,本来预想交房后半年内无论如何都能拿到的房产证,因地产公司和政府的扯皮迟迟没有音讯,而且让人感到遥遥无期。两位老人要求买方追加首期付款也遭到拒绝。目前面临房子别人住着,卖房款将长期无法收回的困境。在此拜求各位专业人士支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_星空物语_(云南)
提问时间:2010-11-29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