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复议

招标代理机构做错标书,可程序是符合招标采购人的要求,公布了结果后是否还可以废标

招标代理机构做错标书,可程序是符合招标采购人的要求,公布了结果后是否还可以废标 公开招标公布了中标(成交)结果3天后,招标代理机构不实事求是承认自己错误,做错标书内容的2个字!但在评分标准里面没有任何加分事项,是否可以以此借口废此标?原中标结果是否受法律保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789……(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4-08-18 19: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