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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轮流照顾老人不慎,导致老人意外伤亡该如何认定责任?

多子女轮流照顾老人不慎,导致老人意外伤亡该如何认定责任? 老人目前85岁,又聋又瞎,高血压、糖尿病,基本上卧床不起。老人有1个儿子、2个女儿、独立住房1套。目前,儿子每周一至周五住在老人家里照顾,2个女儿周六、日住在老人家里照顾(每人连续照顾两个周末)。这种照顾方式牵扯到3个子女间的交接班问题且3个子女间的关系不好又对目前的轮班安排各有怨言,所以互相不愿多打交道,就会出现下一个接班的人还没来,上一个人就回家的状况(此前3个子女间有口头约定过交接班时间)。如果老人在因为3个子女不遵守此前口头约定的交接班时间导致的真空时段出现意外伤亡的话,责任该如何认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torel……(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8-17 18:24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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