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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安置补偿纠纷

安置补偿纠纷 您好!
   我老家在农村,兄弟姐妹六人,三男三女,因我在外地工作,1982年另2个弟弟在我不在老家的情况下,让村里人进行分家并立分单:老宅基院分给我,父母随我同住到老,他二人分得其他2处新宅基地院,供给父母口粮及伺候老人和看病;1993年,父母年世已高,旧房年久失修,为了让父母颐养天年,我出资在分给我的宅基院内将80平米住房重新翻修成122平米的新房供父母居住,直至父母去世。1997年我从企业退休,2008年由于思念家乡,将户口迁回原籍老宅基院,凭借大队证明、村证明等前往原籍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宅基证(父亲名字)过户手续,但因小妹在外地无法到场,此事暂缓。今年3月,我们村拆迁,另2弟在测量他们各自的宅基地院后,还要求分得我的老宅基地院各1/6,请问:他们的要求是否合理?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reng……(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4-08-16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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