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父辈间阳台使用协议,协议人均已过世还有效么?
父辈间阳台使用协议,协议人均已过世还有效么? 我们的房屋是靠近楼房做的单独二层,楼顶到三楼阳台平,所以当时我公公和三楼的住户签订了阳台使用协议,阳台让三楼上人使用,我们不能做楼梯上去,现在时隔20年了,但是签订协议的两位老人均已不再世了,而且我楼顶上的隔热层被掀翻一大半,所以我想收回楼顶重做隔热层,现在三楼是已故的老人女儿的姑子再住,说有协议我们不能上去,三楼的房屋是房管所的公租房,我们房子自己单独有土地和房产证的。请问那老协议还能起法律效应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流云幽若(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8-16 09:24